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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6-05-01 01:31 点击次数:56

茶山镇横江电子城改造项目6号宿舍楼楼顶物业招租项目公告

东莞市茶山镇茶京路126号

东莞市茶山镇横江电子城改造项目

6号宿舍楼楼顶物业招租项目公告

我公司现对东莞市茶山镇茶京路126号东莞市茶山镇横江电子城改造项目6号宿舍楼楼顶招租项目进行公开招租。现将有关招租事项公告如下:

一、物业基本信息

二、情况说明

该物业位于东莞市茶山镇茶京路126号东莞市茶山镇横江电子城改造项目6号宿舍楼楼顶,建筑面积约20平方米。物业现状空置中。本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招租,标的出租的实际面积如与公告所标示的面积有差异,以实际面积为准。

三、承租资格

(一)申请人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只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东莞市内企业法人单独申请。但申请人具有以下情况的不得参与申请:

1.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

2.申请人近三年内存在被行政处罚过的记录。

(二)本项目要求申请人具体资格审查材料如下:

1.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3.符合以上条件的申请人在2026年4月20日17:00前将承租资格文件(加盖公章)以电子版方式发送到我公司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326079879@qq.com)进行资格预审,待审查通过后,我公司将出具《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回申请人。截至公告时间结束,收到《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的申请人方可进行参与报价。

四、使用要求

租赁用途:建设通讯基站。

五、公告及报价流程

(一)公告平台:通过“东莞茶山发布”公众号、物业现场张贴公示等渠道发布招租公告。

(二)公告时间: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4月23日。

(三)报价:2026年4月24日9:00至2026年4月28日17:00,通过资格预审的承租申请人将《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及报价信息发送至我公司电子邮箱参与报价。

六、成交信息

公告及报价期满,开始竞价。竞价:2026年4月29日9:00至2026年4月29日17:00,审核对比报价情况,只要满足一个或一个以上承租申请人、承租价不低于起始价,即可成交。通过审核的意向承租方数量确定交易方式:

(一)仅一个承租申请人符合条件的:采取协议成交,报价租金不得低于出租底价;

(二)两个及以上承租申请人符合条件的:通过竞争性方式成交,择价高者确定承租方;

七、成交结果确认

确定意向承租方后,我公司将于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承租方出具《成交结果确认书》,并与其签订《租赁合同》。意向承租方未按约定期限进行合同签订或经我公司审核发现不具备承租资格条件等情况即被视为违约,我公司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违约方还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八、款项缴交情况

首期租赁款及结算周期按合同约定内容缴交。

意向承租方逾期未缴交首期租赁款即被视为违约,我公司有权解除《成交结果确认书》和《租赁合同》。

以上款项均缴到我公司指定的账户上,账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称:东莞市拓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开户行:东莞银行东莞茶山支行

账号:599000015033828

九、项目移交

标的物为空置状态,以现状交付。

十、其他事项

(一)我公司承诺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本次按标的现状交易,交易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我公司不保证交易标的不具有其他未说明的瑕疵,承租申请人至标的物现场查勘后,确认充分了解标的实际情况。

(二)竞买申请人相关注意事项。

1.承租申请人须自行了解是否具备租赁资格,如不具备租赁资格参与申请租赁的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申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申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申请人竞得的标的必须严格按照我公司提供的合同版本签订合同,不得反悔,否则取消承租资格。

2.承租申请人报名前应自行至标的物现场查勘,一旦办理报名手续视同已进行现场踏勘并接受标的现状,并视同已确认及已充分了解该房屋的现状、权属情况及周边配套等情况,并已根据自身经验对市场现状及未来预期做了充分地研判,申请人保证自行承担其市场风险。申请人不得在成交后以未踏勘现场为由对标的数量、质量、规格、被原租户(使用人)占用、周边环境和设施等情况提出异议、解除合同或主张合同无效。

3.竞得人未经我公司书面同意,不得擅自将出租物业进行转包、分包,如竞得人擅自转包、分包的,竞得人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我公司有权提前解除合同、收回出租物业,竞得人须按约定的违约责任条款向我公司承担相应的违约金和全部赔偿责任。不可将该项目的物权含经营权及相关证件、附属设施等进行抵押、转让、质押、担保及其它严重限制该项目权利的行为。

4.承包期间,竞得人必须获得合法经营的相关证照,同时取得消防部门的有关消防合格证,方可进行经营活动。

5.竞得人须严格履行出租物业的使用性质、功能,不能将出租物业作“三合一”(即工作场地、仓库、宿舍)混合使用,或用于其它不合规的经营项目。否则我公司有权终止合同收回物业。

(三)出租物业建筑面积、使用面积以现状为准,我公司不承担与实测面积差异等的责任,不调整相应的租金价格。

(四)租赁期内若因政府征收、收购、拆除租赁物及自然灾害、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导致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的,我公司不予以补偿,其全部损失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五)装修约定:竞得人如对出租物业进行改造,改造期间有关责任风险由竞得人承担,竞得人自行承担改造费用,且应当保障改造具备防火、防盗等安全条件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六)各有关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不接受其他币种。

(七)其他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的合同为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东莞市拓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省东莞市茶山镇东岳路110号

联系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0769-86642304

东莞市拓建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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